长沙涉外旅游职业中专 驻校教官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长沙涉外旅游职业中专 来源: 日期:2020/7/14 20:29:44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学校原则上按照学生200:1的比例配备驻校教官,为了规范驻校教官行为要求出发,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驻校教官管理暂行办法》,希全体驻校教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驻校教官主要职责

1、驻校教官隶属于德育处统一管理,参加学工系统规定的会议与活动;完成学校领导和德育处所交代的工作任务。

2.主要负责对学生的学生宿舍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和一日生活制度进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

3.负责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和国防知识教育,管理学生“两操”及大型活动、大型会议的纪律作风、文明与安全行为规范,重点负责对学生宿舍作息制度规范与学生宿舍纪律秩序、文明卫生、安全行为进行督察与指导工作。

4.具体负责指导国旗护卫队、校风督查队的日常训练与管理工作。

5.协助德育处对学生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校园日常安全、校风督察、公共财物的巡查工作。

二、教官纪律制度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表执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晚上查寝制度。每天上班的教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交接。值班教官每天下班后,要向队长汇报当天的工作及事务,队长每周三、周日晚上定期向德育处主任报告当周的工作事务,公布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成绩;每月初定期向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

2、设立教官工作日记本,人手一本,每周日写工作小结报告(含检查次数、检查过程、问题与建议)一份,不少于500字,于每周周一上午交给队长,由队长统一汇报工作至德育处办公室,每周三发还工作日记本。

3、建立健全教官每日值班制度,如发生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须及时处置,调查清楚作好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德育处。

4、驻校教官队伍每星期日晚8点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时事政治、政策、学校制度,回顾小结一周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作好会议记录。

5、节假日期间作息时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教官的宿舍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内务规范。

7、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外出随意离开校区,非值班时间不允许到异性宿舍串门聊天,上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看书报和玩手机看视频。

8、有事离开学校必须履行正常请、销假制度。

9、早操、课间操及其他集会的队列集中时,必须站在正确的指挥位置。姿态端正,动作规范,口令要准确、清楚、宏亮。

10、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多做善做思想工作,以思想教育疏导为主,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侵犯,处罚要得当,不得以罚代管,严禁打骂、体罚学生。

11、关心学生的身体和思想、心理状况,伤病学生要及时关心,并保证学生休息时间。

12、严格执行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除学校安排组织的卫生、纪律大检查与安全隐患大排查外,教官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宿舍。

13、加强责任心、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和老师、领导沟通时要虚心接受建议和批评。

14、加强上、下级观念,注意礼节礼貌,服从命令,服从安排。

15、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有积极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教官进行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或造成重大事故者要给予经济处罚、追究行政责任或除名。

16、因工作环境特殊,教官对老师、学生要一视同仁,与学生保持适当距离。

17、教官不得收取学生、家长的财物;不得私自取用罚收学生的物品、食品。

18、巡查发现不在岗位者,作为旷工处理。

19、凡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处理。

三、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1、自爱自律,爱岗敬业,积极向上,乐于奉献。

2、做人光明磊落,廉洁自律,不以权(职)谋私。

3、遵规守法,执行制度,认真履行职业操守。

4、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学校利益。

5、正气凛然,疾恶如仇,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6、友爱同事,以集体利益为重。

四、服饰、礼仪及文明守则

1.上班服装,做到仪容整洁,肩章、臂章齐全,穿着大方得体(分季节性的服装具体穿着时间另行通知)。

2.校区内不准穿着短裤、拖鞋、尖头皮鞋、背心、奇装异服。

3.教官在休息、请假等期间离开校区时必须穿着便装,不得穿着上班时的执勤服装离开校园。

4.在校园内,教官不准留长头发、长指甲、染指甲、带首饰,发型要保持整洁自然,不准染成异色,女教官不准披散头发。

5.在校区内注意个人形象,不袖手、不背手、不抽烟,不讲粗话。

6.行为举止要端庄自然,语言要亲切、热情,要坚持文明执勤。

五、请销假制度

1.请事假半天以内,必须提早24小时填写请假单由队长审批。请假1天,必须提前24小时填写请假单交队长查核,由德育处审核同意批准。请假2天(含2天)以上,须分管德育工作校领导批假后方可休假,请假者必须如实反应情况,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如有发现作弊者,将从严处理。

2.病假者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条请病假,病假时如不能及时回校请假,必须在病假第一天中午十二点前电话中口头报告队长,病假后24小时内补填病人假单并贴上病假条交队长查核,由德育处审批同意。

3.教官组组长不论因公事、因私事离开学校外出/归队时都必须同时向德育处领导和学校分管校领导报告。

4.教官临时外出、归队时均须报告队长。

5.凡不按请假制度请假者,视为旷工处理,旷工3天及以上者,由德育处提交报告至学校领导并辞退当事人。

6.无紧急特殊情况,凡事后补假一律无效。

六、奖罚制度

1.出色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月全勤上班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者,学校统一发给全勤奖。

2.每月考核“优秀”者,绩效考核工资上浮奖励5%%.

3.因工作认真负责,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和挽回学校人员生命财产重大损失者,由校长专项奖励基金予以奖励(500-1000元)。

4.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不到岗位的为迟到,迟到每次扣考核分1分;凡迟到或早退每次均扣1分。

5.缺勤: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不到岗位的为缺勤,缺勤一次扣考核分3分,未办理正常手续缺勤1天扣考核分10分,并视为旷工处理。

6.旷工:无故不上班,又不向上级请假的,视为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考核分20分,2天以上如此类推,1个月内连续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予以除名,并扣罚当月全部工资。

7.事假:事假1--2天的每月可以安排补休1--2天,但必须办理请事假手续;事假2天以上的扣全部绩效工资,两天以上如此类推。

8.病假:病假1天的扣当天50%绩效工资,两天以上如此类推

9.除名: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10.违纪:违反或没有执行本办法1次的,每次扣考核分1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队员违反本办法1次,队长负领导责任扣责任分0.5分。

12.扣分方式:由学校领导、学校德育处和驻校教官组长三方共同督促执行。

1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给予警告处分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的20%。

①.上班时间内办理私事、看电视、睡觉或者两人以上闲聊的。

②.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较重但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对学生违规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包庇且不制止、不上报的。

④.一个月内接到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投诉且落实2次以上(含2次的)。

⑤.一个月内违反本办法2次以上(含2次的)。

⑥.工作懈怠,经2次口头警告不改的。

⑦.不服从领导安排调配的,不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

1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给予辞退或除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将通过有关法律途径由当事人承担。

①. 学校领导半年内累计接到投诉5次及以上的,且落实事实的。

②、因违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工作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的。

④、由于工作失职失责造成学生出现重大意外伤亡的。

⑤、教官与异性同宿一室,生活作风腐败,造成很坏影响的。

⑥、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失窃事件、宿舍出现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⑦、由于工作失职失责或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出现恶性打架斗殴事件或其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⑧、工作过程中由于违犯工作规定,打骂学生,对学生身体或心灵造成严重摧残的,所发生的检查、医疗等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⑨、其他严重违反本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14.学生宿舍20%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30%以上内务卫生出现问题,队长的绩效考核分扣减10%。

【注:考核分为100分,每奖.扣1分则奖.扣20元,以此类推,当月考核工资中兑现】

六、教官宿舍管理制度

1、保持宿舍内环境清洁,内务整齐。

2、亲属、朋友来访,一律在校门外接待,不准带回校园内或宿舍内,不准非本单位人员在校区内逗留或留宿,如有违反,扣考核分2分。

3、不是本校进驻的教官,不准在该校留宿。

4、不准私自改建宿舍内的建筑结构、电线和电缆线路。

5、不准在校内搞聚会、喧哗、聚赌、酗酒。

                             长沙涉外旅游职业中专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0日